根据2023年减税降费年度评估通知(冀财税[2023]1号),现将霸州市第一中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收费项目:普通高中学费、普通高中住宿费
二、收费标准:学费:250元/每生·每学期 住宿费:200元/每生·每学期
三、收费主体:霸州市第一中学
四、计费单位:元/每生/学期
五、收费依据:学费收费依据:冀价行费字[1999]第12号
住宿费收费依据:霸发改价格[2021]139号 六、收费范围: 高中学生
七、收费对象:在霸州市第一中学就读的学生和住宿生
八、征收方式: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电子缴款通知书和小条缴费模块生成二维码和缴费号,缴费人通过微信扫码、网银、手机银行等渠道缴费。
九、减免规定:按照冀教材[2017]2号文件要求,对在我省普通高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进行减免。
十、监督举报电话:0316-7236997
霸州市第一中学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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